申請文件桌上的素面旅行證件冊、紙製文件夾與空白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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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辦外僑居留證:申請期限、文件與領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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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準備示意圖,畫面中的冊子與卡片並非真實證件。

持居留簽證來台,入境後還要向移民署申請外僑居留證(ARC)。對已取得居留許可者,申請期限是入境次日起30日內(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2條)。已持有包含ARC功能的有效就業金卡等證件,則免另行申請。

如果是在台灣改獲居留簽證,30日改從簽發日起算(領務局說明)。

免簽或停留簽證入境,能否直接辦居留?

這類申請要先具備在台申請居留的資格,沒有一律「入境後30日內辦ARC」的規則。符合規定的外國專業人才,經許可或免經許可在台從事專業工作,可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16條直接向移民署申請;就學或依親,則各有適用條件。

聘書、入學許可或結婚證書,可以證明來台目的,但還要符合相應的入境與居留規定。尚未確定申請類別時,可參考工作、就學與家庭團聚的簽證選擇。

文件怎麼準備

持居留簽證入境的一般案件,依移民署居留送件須知,要備妥申請表、最近2年內符合規格的照片、護照與居留簽證,以及居留目的和現居住地證明。護照、簽證及目的證明須附正本與影本。正本查驗後退還。照片則採ARC須知的規格,申請簽證時用過的照片未必適用。

居留目的的證明,隨申請事由而不同:

  • 來台受僱工作:主管機關的核准文件及1個月內開立的在職證明。依法免申請工作許可者,依須知附上適用該資格的證明。
  • 正式學制就學:尚未註冊者附入學許可;已註冊者附1個月內的在學證明,包括當學期註冊資料或學生證。
  • 家庭依親:親屬關係證明與依親對象的身分資料。依親對象是在台居住且設有戶籍的國人配偶,還須提出已在台灣辦妥結婚登記的證明。

住址可用租約證明。借住親友家時,則依須知提出屋主同意說明,以及相應的房屋或身分文件;申請表上填寫的收信地址,仍須有足以證明實際居住地的資料。

海外文件還涉及驗證。一般居留須知要求在國外製作的文件經駐外館處驗證,外文文件也可能被要求附上經驗證或認證的中文譯本。學生線上申請另有譯本規定。準備時可將文件核發機關、使用語言告知管轄的駐外館處,詢問該份文件需要的驗證與翻譯手續;公證不當然完成這些程序。

臨櫃與線上申辦窗口

一般案件向現居住地的移民署服務站送件。第一次依親國人配偶,須由國人配偶同行辦理,即使有家人受託送件,也仍須同行。

外國學生與僑生採學生線上申辦流程,上傳護照、照片及各類證明的清楚彩色影像。外國專業人才及眷屬、移工各有適用的系統,可由移民署居留申辦項目進入。人資替專業工作者辦理,與家庭雇主替看護工辦理,適用的資格和文件都不同。

送出申請後還要等審核。保存案件編號、繳費紀錄及通知,後續有沒有缺件、何時核准,都要透過受理窗口或申請系統追蹤。

規費與居留效期

一般ARC按核定效期收費,每年新臺幣1,000元,不滿1年仍按1年計。以免簽或停留簽證入境後申請者,另有加收新臺幣2,200元的規定。僑生另有減半規定。這項優惠以僑生身分為限,並非所有外國學生都適用(入出國及移民許可證件規費收費標準第3條)。

效期由移民署核定。一般ARC依移民法第22條最長為3年。

與在台居住且設有戶籍國民結婚、初次申請依親居留的外籍配偶,依居留辦法第12條最長1年。

受聘從事專業工作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另有專業人才法第8條最長5年的規定。因此,申請人可獲准的效期取決於資格與文件,不能只按想繳幾年的規費決定。

何時補件、何時領卡

移民署一般居留須知列的審核時間是10個工作天,退件、補件及面談所花的時間不計入。補正後重新起算。一般補件應在通知次日起15日內完成;缺件須向海外地區申請時,另列3個月的補正期間。收到補件通知後,依通知列出的文件與期限辦理;這份通知本身,不能證明原本的居留期限已經展延。

學生線上申請的審核時間列為5個工作天。現行學生須知第4點要求核准後5個工作日內繳費。申請晶片ARC者,繳費後等3個工作日,再持下載列印的繳款收據,到申請時指定的服務站領卡;居留效期6個月以下的電子ARC,則在繳費後下載列印。

臨櫃送件的申請人,依受理通知領證,無須照搬學生線上申請的收據換證流程。領到ARC後,當場查看英文姓名、護照號碼、居留事由與效期;資料不符時,向承辦單位反映。

持卡後的工作資格與異動

雇主安排到職前,還須有工作許可或法定免許可資格。就業服務法第43條以雇主申請許可為原則,另有法律規定的申請方式及例外;與在台設有戶籍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則適用第48條的免許可規定。ARC影本本身不足以判斷可否從事預定工作。

核定文件與卡片效期都應留存。日後繼續居留、搬家或換工作,仍須辦理相應的ARC延期及異動手續,其中部分期限從搬家或工作異動日起算,會早於卡片到期日。

資料確認日:2026年10月24日。本文說明外國人首次申請ARC的一般流程,個別資格及補件依入境紀錄、居留事由與主管機關通知判斷;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及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適用其他身分制度。

官方資料

常見問題

拿到居留簽證後,還要另外辦ARC嗎?
通常要。持居留簽證入境並取得居留許可者,須在入境次日起30日內申請;在台改獲居留簽證者,依領務局說明,從簽發日起30日內申請。已持有就業金卡等包含ARC功能的有效證件,則免另行申請。
無犯罪紀錄和健康檢查,是每個人都要交嗎?
這兩項文件是否需要,要看居留事由及入境方式。持居留簽證入境,與持停留簽證直接申請居留,應備文件可能不同;海外文件還涉及驗證與譯本要求,應依自己的申請類別準備。
可以繳三年規費,直接申請三年ARC嗎?
居留效期由移民署依資格及證明文件核定。一般ARC最長三年;與在台居住且設有戶籍國民結婚、初次申請依親居留者,最長一年。特定專業人才另有規定,繳費年數不能代替資格審查。

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並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