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或第20條等規定終止契約,或勞工依第14條法定事由終止契約時,原則上應給付資遣費。依第12條懲戒解僱時原則上無須給付,通常的自願離職也不會當然產生資遣費。仍應就終止事由、預告、給付期限及新舊制年資分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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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或第20條等規定終止契約,或勞工依第14條法定事由終止契約時,原則上應給付資遣費。依第12條懲戒解僱時原則上無須給付,通常的自願離職也不會當然產生資遣費。仍應就終止事由、預告、給付期限及新舊制年資分別確認。
不是。依《勞動基準法》第15條之1,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負擔其費用,或為使勞工遵守最低服務年限約定而提供合理補償時,約定才可能具備法定基礎。兩者不必同時具備;即使符合其中一項,仍須綜合培訓期間及成本、人力替補可能性、補償額度及範圍等因素,確認約定未逾合理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