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普通傷病假的日數與半薪:2026年起一年十日內的保障
← 返回專欄列表法律資訊

台灣普通傷病假的日數與半薪:2026年起一年十日內的保障

約7分鐘閱讀

妊娠未滿三個月流產、未請產假的普通傷病假,勞工請假規則第9條第1項第2款不得扣全勤獎金。其餘普通傷病假若扣,第2項按日數比例,優於法令的約定從其約定。

普通傷病假一年三十日以內,以半薪為基準。第4條第3項規定,該期間沒有勞保普通傷病給付,由雇主發半薪;給付低於半薪,雇主補差額至半薪。本規則適用於受勞動基準法保障的勞工;第1條明定其依勞動基準法第43條訂定。

三個上限

未住院的普通傷病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住院的,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兩種合計,二年內也不得超過一年。第4條第1項適用於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而必須治療或休養的勞工。

醫師診斷的癌症(含原位癌)門診,和醫師診斷需要安胎的休養,依第4條第2項併入住院傷病假。併入本身不當然構成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的住院診療。三十日之後的工資,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3項沒有規定。

只看門診,可以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嗎?

保險從住院第四天起

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的普通傷病給付,以住院診療為要件。被保險人因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因而未能取得原有薪資,並且正在治療中。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

第35條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半數發給,每半個月一次。以六個月為限。傷病事故前參加保險的年資合計已滿一年,再增加六個月。雇主補足至工資半數(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3項)。

只有門診、沒有住院,不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的給付要件。一年三十日以內的門診半薪,雇主仍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3項發給。薪資上的勞保與扣繳,見外籍員工薪資與勞保。

請假手續與證明文件

第10條要勞工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說明理由及日數。急病或緊急事故,可以委託他人代辦。辦理時雇主可以要求有關證明文件。條文沒有點名哪一種。

十日與全勤,自2026年1月

2025年12月9日修正第7條、第9條、第12條,並增訂第9條之1。施行日是2026年1月1日。日期寫在第12條和法規沿革。2026年10月13日查核。

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公假,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第9條第1項第2款是妊娠未滿三個月流產、未請產假而請的普通傷病假。第3款是為親自照顧家庭成員,依第7條請的事假。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產假工資見2026年的產假與育嬰假。

前述第2款以外的普通傷病假,適用第9條第2項。扣發按請假日數的比例。優於法令的約定,從約定。

第9條之1第1項規定,一年內普通傷病假未超過十日者,除本規則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而從其規定者外,雇主不得因請假為不利處分。全勤若按比例扣,仍看第9條第2項。

因請普通傷病假而受不利處分時,處分與請假無關的事實由雇主舉證。這個舉證不限於十日以內,規定在第9條之1第2項。超過十日後的人事考核,仍要一併看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實際績效。不能只看日數。

照顧家人可以論小時

有事必須親自處理,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期間不給工資。第7條第1項。為親自照顧家庭成員,除勞動基準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得依第1項請事假,第2項並允許以小時為單位。第9條第1項第3款保住全勤獎金的,是這種照顧家人的事假。

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可以請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的家庭照顧假。日數併入事假,全年七日為限。薪資照事假規定。

上限之後的留職停薪

留職停薪的一年過了,契約怎麼走?

超過第4條第1項的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第5條。期間以一年為限。特別休假是勞動基準法第38條按繼續工作的年資所給的假。第5條未規定期滿後的處理。

契約不得終止的期間,是第50條停止工作期間和第59條醫療期間。勞動基準法第13條。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經報主管機關核定者,才是例外。條文點名的期間裡,沒有普通傷病假。

普通傷病假或獲准留職停薪的期限用完,本身並不構成解僱事由。雇主若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主張勞工確不能勝任工作,須合理證明,不能只以病假日數過多為理由。

依這一款終止契約,還須遵守第16條的預告或預告期間工資規定,並按適用的退休金制度與年資,依第17條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給付資遣費。

職業災害造成失能、傷害或疾病時,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第6條。

生理假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每月可以請生理假一日。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4條。全年請假未逾三日者,不併入病假。其餘日數併入病假。併入與不併入,薪資都減半。

第14條至第20條的請求,含生理假,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得視為缺勤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第21條。違反者,第38條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公布姓名或名稱與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婚假十四日

婚假十四日、工資照給,見第2條,2026年9月30日修正、2026年10月1日施行(第12條、沿革)。

假別日數工資
婚假十四日照給
喪假第3條: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八日照給
喪假: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六日照給
喪假: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三日照給
事假第7條第1項一年合計十四日不給
公假第8條法令應給、視實際需要照給

少發與申訴

假期或事假以外期間的工資,低於中央主管機關依第43條所定最低標準,有罰鍰。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1項第3款,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

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或其他勞工法令,勞工可以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第74條第1項。不得因申訴而解僱、降調、減薪、損害依法令、契約或習慣應享的權益,或為其他不利處分。這種處分無效。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接獲申訴後,應做必要調查,並自接獲之日起六十日內,把處理情形書面通知勞工。識別身分的資訊應保密。調解見外籍勞工的勞資爭議調解。

韓國、日本、美國給幾日、由誰發給,請當地的專業人士確認。

出勤日數和薪資單對不上時,可以寫給昊鼎國際法律事務所,信箱是 wei@hoveringlaw.com.tw。

第9條第1項第2款保護的流產病假以外,普通傷病假如扣發全勤獎金,須依第2項按請假日數比例計算。勞雇另有優於法令的約定,從其約定。

參考的官方資料

2026年10月13日查核。

常見問題

未住院的普通傷病假有幾天,工資誰發?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6&flno=4),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的部分,以半薪為基準。該期間沒有勞保普通傷病給付,由雇主發半薪;給付低於半薪,雇主補差額至半薪。[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50001&flno=33)須被保險人因普通傷害或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取得原有薪資,且仍在治療中,才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給付。
2026年以後,請病假可以被不利處分嗎?
[2026年1月1日起](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6&flno=12),一年內普通傷病假未超過十日者,除本規則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而從其規定外,[雇主不得因請假為不利處分](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6&flno=9-1)。超過十日的考核,仍應綜合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與實際績效,不得只以請假日數作為考量。[第9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6&flno=9)第1項第2款是妊娠未滿三個月流產、未請產假而請的普通傷病假。這一款以外的普通傷病假若扣全勤獎金,按日數比例,優於法令的約定從其約定。
病假天數用完,雇主可以終止契約嗎?
[勞工請假規則第5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6&flno=5)規定,普通傷病假超過法定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以一年為限。期限屆滿後的處理,這條沒有規定。[勞動基準法第13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13)禁止終止契約的期間,是第50條停止工作期間及第59條醫療期間;雇主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經報主管機關核定者,才是例外。這條沒有將普通傷病假列入保護期間。普通傷病假或獲准留職停薪的期限用完,本身並不構成解僱事由。雇主若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11)主張勞工確不能勝任工作,須合理證明,[不能只以病假日數過多為理由](https://www.mol.gov.tw/1607/28690/2282/2326/2288/82232/?cprint=pt)。依這一款終止契約,還須遵守[第16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16)的預告或預告期間工資規定,並按適用的退休金制度與年資,依[第17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17)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20&flno=12)給付資遣費。

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並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