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側車道終止、左側車道延續時,右側併入車應讓左側直行車道的車輛先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8條第1項第4款)。壅塞時有例外。
片中的藍色掀背車從右側突然往左併入,與沿延續車道行駛的銀色車輛發生接觸。情境設定為同向兩條一般車道縮成一條,交通未壅塞。封面與影片都是虛構情境,沒有重現真實事故或特定判決。
哪一條車道繼續往前
先看車道怎麼收束。有些地方一側車道終止,另一側仍延續;也有兩側一起往中間收窄、沒有直行車道的配置。第98條第1項第4款對後一種情況規定,由外車道車輛讓內車道車輛先行。不能只憑「我在左邊」,跳過現場路形。
標誌、標線也要遵守。同條第1項計算同向車道數時,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路邊多出一條可行駛的空間,不能直接算成相同性質的車道。
一般變換車道則見同項第6款:變換車道者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兩條車道都還繼續、其中一輛車想換過去,與道路本身縮成一條,是要分辨的兩種情況。確認縮減的位置,才能接著判斷第4款的壅塞例外。
塞車時,兩側逐車交替
直行車道的駕駛在塞車時,可以堅持自己這一排都先走嗎?第98條第1項第4款但書要求內、外側車道互相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同時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雙方都有義務。
事故前只有兩輛車短暫減速,未必足以說明交通壅塞。真實影像應連著前方車流看:是否排隊停走,兩側先前如何併入,能否辨認輪流通行的過程。即使前方確實塞住,也仍要留出安全間隔,不能把壅塞當成急切進入另一車旁邊的理由。
生成畫面的車距沒有測量意義。要判斷實際併入空間,須從原始影像找出對方何時可見、車輛何時橫移,再配合道路寬度和鏡頭角度確認。
擦撞之前,畫面要留下多遠
銀色車沿延續車道行駛,也仍受第94條第3項拘束:駕駛應注意車前狀況及並行間隔,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藍色車的移動何時能被察覺、是否還有減速或拉開間隔的餘裕,要用真實資料核對。
縮減前的畫面也要留。車道還沒收束時的影像,配合拍到標誌、標線的現場照片,才能交代哪條車道終止。只存擦撞瞬間,便可能少了判斷通行順序及壅塞例外所需的道路資訊。車損照片再接上這段過程比較。
損害賠償以民法第184條第1項的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為基礎。被害人對損害發生或擴大也有過失時,法院得依第217條第1項減輕或免除賠償。這段虛構擦撞沒有預設責任比例。
原檔另外保存。可以在副本標記道路開始縮減的位置、前方車流及藍色車橫移的時點,方便對照併入前後。藍色車靠近銀色車之前,右側車道究竟在哪裡終止,應留在完整影像中。
資料來源
法條查閱日期:2026年10月15日。本文處理一般道路的車道縮減,不涉及高速公路。
常見問題
- 兩車道縮成一車道,都是左邊的車先走嗎?
- 有直行車道時,應讓該車道車輛先行;沒有直行車道,才由外側車道車輛讓內側車道車輛。交通壅塞時,雙方則應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 車道終止而併入,只看一般變換車道規定就夠了嗎?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8條第1項第4款另有兩車道進入一車道及壅塞時的規定。除第6款的一般變換車道義務,也要核對車道是否確實縮減、哪一側延續,以及當時是否壅塞。
- 在延續車道上的車輛,發生擦撞就一定沒有責任嗎?
- 駕駛仍有第94條第3項的注意車前狀況、並行間隔及採取安全措施義務。實際責任須核對壅塞情形、兩車動向與反應餘裕,不能用虛構影片決定比例。
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並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