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從新聞事件談相關法律,發布後情況或法令可能已有變動。
依中央社 2026 年 9 月 29 日報導,婚假將自 10 月 1 日起由 8 天延長為 14 天,新增 6 天的工資由政府全額補助,雇主可從 10 月 1 日起申請。勞動部 9 月 29 日的公告也指出,《勞工請假規則》修正後,婚假由 8 日延長到 14 日,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生效。生效日和申請方式,都以勞動部、勞動保險局(勞保局)的公開說明為準。
9 月 30 日仍是 8 天,10 月 1 日才適用新制
9 月 30 日查詢時,全國法規資料庫的《勞工請假規則》第 2 條仍寫著:「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頁面顯示的資料日期,也早於 9 月 29 日的修正公告。勞動部的《勞工請假規則第二條、第十二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PDF將第 2 條修正條文列為「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十四日,工資照給。」;9 月 29 日的公告則說明修正已發布,於 10 月 1 日生效。
在法規資料庫更新之前,向員工或外界說明時,不宜說「9 月 30 日就已適用 14 天」;修正草案對照表 PDF 也不宜當成正式發布的紀錄。
請假系統、員工公告和主管核假說明,都要從生效日起調整。婚假期間工資仍全額給付,第 9 至 14 天一樣有薪,不會因為補助就不給工資。建議在系統裡把原有的 8 天與新增的 6 天分開記錄,日後申請補助時,便能核對實際請了幾天、發了多少工資。
10 月 1 日前已登記結婚的員工,剩餘天數看是否請完、期限是否已過
勞動部的婚假常見問答說明了新舊規定如何銜接。員工在 10 月 1 日前已登記結婚,原有的 8 天尚未請完,且新制生效時仍在請假期間內,婚假總天數便增為 14 天。若 8 天已經請完,或請假期間已過,新制上路也不會再增加 6 天。
同一份問答指出,婚假原則上要自結婚登記日前 10 日起 3 個月內請畢,經雇主同意,可延長至 1 年內請畢。這些期限是勞動部問答裡的說明,第 2 條沒有寫進去。
算舊案還剩幾天時,可以先記下登記日、已請天數,和雇主有沒有同意延長。對請假橫跨 10 月 1 日的員工,雇主最好逐一以書面告知剩餘婚假天數,不宜只按年度推算。
補助資格與外籍員工的婚假
依勞動保險局的補助辦法說明,補助對象是僱用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並給付其婚假第 9 至 14 天工資的雇主。若雇主依其他法令規定應給予婚假工資,則不適用這項補助。補助金額以雇主實際給付的第 9 至 14 天工資為準。
申請前,雇主要先確認勞工是否適用勞基法,再核對請假日期和實際發薪情形。和婚禮有關的缺勤,或公司自訂的額外福利,不見得都能當成法定婚假申請補助。
勞動基準法第 2 條將「勞工」定義為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沒有國籍條件;適用範圍與例外則規定在第 3 條。外籍員工若適用勞基法,婚假比照其他適用勞基法的勞工,不能因為國籍就不給。
補助能不能領,仍要看勞保局對雇主與工資給付的條件。不能只憑外籍員工的工作許可或保險身分,判斷是否適用勞基法。
申請期限從給付工資之日起算
依勞保局說明,勞工請完婚假,或契約在婚假請完前終止,且雇主已給付婚假工資後,才可申請補助。可以用授權帳號登入勞保局線上服務,也可以填紙本的婚假工資補助申請書。
勞保局的常見問答寫明,10 月 1 日起受理申請,期限為雇主給付工資後 2 年內。起算日是給付工資之日,不是婚禮當天,也不是婚假第一天。
依勞保局說明,紙本申請要附雇主的國內銀行或郵局帳戶影本;申請婚假補助的勞工有 2 人以上時,須另附勞工名冊和每人的聲明書。薪資組可把請假單、用來審核天數的登記日證明、核准日期、工資計算與給付紀錄留底,申請前再核對。保留這些資料是為了核對申請內容,並不表示每件申請都須附上所有文件。
勞保局另提醒,這是新增計畫,須等 116 年度(2027 年)預算通過後才能發給。因此,雇主不宜向員工承諾補助的入帳日,會計上也不宜把補助當成已經收到的現金。
天數增加,請假辦法與薪資計算也要跟上
請假辦法和員工手冊要寫上生效日、完整的給薪天數、舊案怎麼算,還有 10 月 1 日前登記的人有疑問該找誰。薪資系統也要設定好,讓第 9 至 14 天的工資按一般發薪週期給付,另外製作這幾天的工資報表,方便日後對帳。主管核假時,不宜因補助還沒入帳,就把員工的婚假改成特別休假。
依勞動基準法第 70 條,僱用勞工人數在 30 人以上的雇主,須就考勤、請假等事項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公開揭示。人數不到 30 人的公司雖然沒有這項核備義務,勞動契約和內部辦法還是應該回頭檢查。
勞工請假規則第 9 條規定,勞工請婚假,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因此,請假代碼和獎金計算方式都要檢查,只改天數不夠。
婚假新制的法律諮詢
昊鼎國際法律事務所可協助台灣雇主依 10 月 1 日新制調整工作規則,並核對請假餘額與補助紀錄。本文是一般性的法律資訊,個案仍須依實際資料判斷。
第一次來信,請附上現行工作規則或員工手冊、請假與薪資紀錄的樣本、預計發布的員工公告;若有 10 月前已結婚或外籍員工的問題,一併寫明。諮詢由曾雋崴律師負責,信箱是 wei@hoveringlaw.com.tw,事務所位於 103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一段35號7樓之2。
官方參考資料
- 勞動部 9 月 29 日修正與補助公告,以及第 2 條、第 12 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PDF。
- 勞工請假規則第 2 條與第 9 條:9 月 30 日查詢法規資料庫時,第 2 條仍顯示原 8 天文字。
- 勞動部婚假新舊規定銜接常見問答。
- 勞動保險局婚假工資補助辦法與常見問答。
- 勞動基準法第 2 條、第 3 條與第 70 條。
- 新聞來源:中央社 2026 年 9 月 29 日報導。
確認日期:2026年9月30日
常見問題
- 14 天婚假何時開始適用?
- 勞動部公告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生效,9 月 30 日以前仍是 8 天。依勞動部問答,勞工若在 10 月 1 日前已登記結婚,新制生效時仍在請假期間內,且原有的 8 天尚未請完,婚假總天數也增為 14 天。
- 第 9 至 14 天的工資補助由誰申請?
- 由雇主先給付工資,再向勞動保險局申請。勞工請完婚假,或勞動契約在婚假請完前已終止,雇主才能申請,並須符合勞保局公布的資格條件。
- 雇主申請補助有期限嗎?
- 有。勞保局表示,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受理,雇主須在給付婚假工資後 2 年內申請,並符合該局公布的條件。
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並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