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设立公司 — 深化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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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设立公司 — 深化篇2

Attorney Wei Tseng4分钟阅读
把资金文件放在两个文件夹之间来访者把一张纸放在桌上两个文件夹之间。对方把手放在纸张边缘。约四秒的AI生成虚构画面。不呈现真实客户或真实银行文件,也不展示完成汇款、开立账户或银行核准。

本文即《在台湾设立公司 — 深化篇2》,承接在台湾设立公司 — 基础篇与在台湾设立公司 — 深化篇1。

下列问答旨在协助考虑在台湾设立公司的人。

  1. 从境外向台湾公司筹备处账户汇入资本时,应注意什么?(下文以韩国的制度与银行实务为例)

在韩国,银行一般要求投资人本人到银行,并从本人名下账户汇出资金。

无法通过网络银行或经由在韩国的亲友代为汇款。

此外,依韩国外汇管制规定,韩国国民若设立外国法人或取得其股份,须提出“国外直接投资申报”。申报须在向台湾法人汇入资本额时完成登记;否则可能因违反外汇规定而受制裁。

汇出资本额之前,请先询问您在韩国的主要往来银行。

  1. 缴付公司资本额时,能否从本人在台湾的账户,将新台币(TWD)汇入台湾公司筹备处账户?

可以,但须提出证明在台湾取得的新台币资金来源的文件。

例如,若是在台湾取得的薪资所得,须提出该薪资所得扣缴凭单影本(薪資所得扣繳憑單影本)。

若是投资台湾企业所生股利与红利,须提出该股利与红利扣缴凭单影本(股利及紅利扣繳憑單影本)。

若自韩国的银行账户汇出,则无须检附资金来源相关文件。

  1. 资本额进入筹备处账户后,何时可转为正式公司账户?

一般而言,一旦收到法人登记文件,

负责人即可前往银行,将公司筹备处账户转为正式账户。

但因各银行内部规则不同,若须紧急使用资本额,宜先向银行接洽。

  1. 筹备处账户转为正式账户后,能否立即使用网络银行?

视银行而异;一般至少需要一个手机号码。

部分银行可能另有要求,例如设立后账户使用期间至少6个月。

  1. 公司能否雇用外国人作为员工?(下文以韩国籍为例)

A. 首位受雇人:按“一般侨外投资事业主管工作”(一般僑外投資事業主管工作)类别申请工作许可。下文B的“专业性或技术性工作”标准不适用,但仍须符合对象要件,尤其是华侨或外国人出资超过1/3的公司经理人(經理人),以及雇主资本额与营业额等实绩要件(审查标准第38条、第39条)。

B. 自第二位受雇人起有限制:外国籍受雇人超过1人时,其学历与经历、平均薪资,以及公司资本额与营业额,依“专业性或技术性工作”(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审查。

请参阅台湾劳动部网站: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cp.aspx?n=A88DC323EF7C85FF

如需就具体案件讨论,请通过联系页提交案情摘要;咨询仅以英语、中文、日语和韩语进行,本所不承诺回复时间。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