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不少人已在台湾完成公司设立,并取得工作许可(工作許可)与居留证(外僑居留證,ARC)。
设立时常见问题汇总如下。
读过公司设立基础篇的人,可接着参阅这篇更详细的深入篇。
以下问答旨在协助考虑在台湾设立公司的人。
- 我想设立公司,但尚未找到登记地址。是否仍可设立?
外国人在台湾设立公司时,须向经济部投资审议司提出投资计划书供审查。
投资审议司须核对该资本额是否确实用于投资目的。
也须核对外国投资人是否借其他名目把资金汇入台湾。
撰写投资计划书时,不必记载公司精确地址;记载地区即可(例:台北市)。
其后在银行开立公司筹备处账户时,许多银行仍会审查租赁契约并实地检查公司地址。
曾有台湾的银行职员直接谈到:
近来许多外国人开户后失去联络,所以开户审查越来越严。
实务上,开户往往是整个流程中最困难的一步。
因为台湾洗钱案例很多,银行开户越来越严格。
建议:
投资计划审查也需要时间。
因此,您应同时撰写投资计划并寻找公司登记地址。
依外国人投资条例第9条,经核准的出资须在主管机关所定核定期限内全额到达;该期限须在各案核准文件中确认(实务上往往订在约1年)。
在此期限内,一旦找到公司地址并签署租赁契约,后续步骤仍来得及。
仍有足够时间在银行开立筹备账户并汇入资本。
- 没有台湾居留证,也能在银行开立公司账户吗?
可以。
银行通常要求提供两种身份证明。
没有居留证时,可向台湾移民署申请“统一证号基本资料表”(統一證號基本資料表)。
该表当天即可发给。
但移民署办事窗口往往要排很久,宜早到并取号。
- 听说审查投资计划时须记载学历与职业经历,我担心自己的学历与经历与拟设立公司的行业不符。
经济部投资审议司固然审查投资人背景。
但审查并非过度严格。
您可提及包括兼职在内的多种职业经历。
说明宜写详细,以便说服承办审查的人。
这一点宜与台湾律师充分讨论。
- 承租公司登记地址(例如餐饮店铺)时须注意哪些要点?
公司设立约需 3个月,取得工作许可(工作許可)与居留证另约需 1个月。
故租赁起始日宜尽量往后排。
此外,台湾商业店铺租赁契约中,出租人常给承租人“装潢期间”(裝潢期間)。
这是免租金期间;可以协商。
外国人承租商业店铺并不容易。台湾押金偏低(通常为2个月),故出租人保护有限。
出租人因此犹豫是否租给外国人。
因此建议尽早寻找经营场所。
若与出租人协商不顺利,可提议将租赁契约公证,或追加押金。
是否公证、追加多少押金,视出租人的顾虑而定。
- 设立公司时,可以承租一般办公空间吗?
这取决于公司的营业项目。
例如:若营业项目是餐饮,却拟承租一般办公空间,银行开户将非常困难。
如前所述,银行会审查租赁契约并实地检查公司地址。
此外,最终公司登记时,市政府也要求登记地址位于允许经营餐厅的区域;
若拟经营餐饮,而地址是一般办公空间,公司登记可能办不成。
例如:若是一般办公空间可以经营的营业项目,如广告或批发,则可在一般办公空间设立公司。签署租赁契约前,宜先核对用途。
您应事先核对拟登记的营业项目与该地址是否相符。
如需就具体案件讨论,请通过联系页提交案情摘要;咨询仅以英语、中文、日语和韩语进行,本所不承诺回复时间。
另见:


